数码照相机DSC-RX100M7

数码照相机DSC-RX100M7

设定要拍摄的静止影像的文件名,并指定用于存储这些静止影像的文件夹。

MENU→(设置)→[文件/文件夹设置]→所需设置。

菜单项目详细内容

文件序号:

可设定如何分配文件序号给静止影像。

[系列]:不重设各文件夹的文件序号。

[复位]:重设各文件夹的文件序号。

设置文件名:

可指定文件名的前三个字符。

选择REC文件夹:

选择当[文件夹名]设为[标准型]时用于存储影像的文件夹。

新文件夹:

为要存储的静止影像创建新文件夹。创建的新文件夹的序号将在之前文件夹的序号上+1。

文件夹名:

可设定分配文件夹名称的方法。

[标准型]:文件夹命名为“文件夹序号+ MSDCF”。示例:100MSDCF

[日期型]:文件夹命名为“文件夹序号+ Y(年份的最后一位)/MM/DD”。例如:10090405(文件夹序号:100;日期:04/05/2019)

注意

在[设置文件名]中,只能使用大写字母、数字和下划线。下划线不能用作第一个字符。

使用[设置文件名]指定的三个字符仅应用于此设置生效后所记录的文件。

当[文件夹名]设为[日期型]时,无法选择用于存储文件的文件夹。

如果您使用其他设备上用过的存储卡拍摄影像,则可能会自动创建一个新文件夹。

最多可在一个文件夹中存储总计4000张影像。当超出文件夹容量时,可能会自动创建新文件夹。